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736.“可以把他丢在这旷野的坑里”表他们可以暂时把它藏在他们的虚假当中,也就是说,他们可以视它为一个谎言,但仍要持有它,因为这对教会很重要。这从“坑”和“旷野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坑”是指虚假(参看4728节);“旷野”是指没有真理的地方。因为“旷野”这个词意义广泛,它表示无人居住,因而荒凉之地,当用来论及教会时,表示没有良善,从而没有真理之地(2708, 3900节)。因此,“旷野的坑”在此表示在因没有良善而没有真理之处的虚假。之所以说“因没有良善而没有真理”,是因为如果有人认为没有行为的信仰能使人得救,那么真理可能确实存在,但却不是居于他里面的真理,因为它不关注良善,也不植根于良善。这种真理不是活的,因为它含有一个虚假原则在里面,因而对于拥有这种真理的人来说,它无非是一个基于在它里面掌权的虚假原则的谎言。这个原则就像灵魂,其余的从这灵魂拥有其生命。另一方面,如果良善在它们里面,尤其它是纯真的良善,如外邦人,甚至许多教会中人当中的良善,那么被当作真理接受的虚假就有可能存在。
5711.由于此处论述的是疾病的对应关系,所以要知道,人的所有疾病都与灵界有对应关系。事实上,在整个自然界,凡与灵界没有对应关系之物都无法存在,因为它没有原因使得它能凭这原因存在,进而凭这原因持续存在。自然界中的事物无非是结果;它们的原因在灵界,这些原因的原因,即目的,则在内层天堂。结果无法持续存在,除非原因不断在它里面;因为当原因不复存在时,结果也不复存在。就其本身而言,结果无非是原因;只是原因表面上给自己披上一个结果,以便它能作为一个原因在一个较低的领域起作用。原因和目的之间的关系类似于结果和原因之间的关系;除非一个原因也凭它的原因,即一个目的存在,否则,它就不是一个原因;因为一个没有目的的原因缺乏次序,而哪里没有次序,哪里就无物产生。由此明显可知,就其本身而言,一个结果就是一个原因;就其本身而言,一个原因就是一个目的;良善的目的在天堂,从主发出。因此,一个结果并不是一个结果,除非有一个原因在它里面,并不断在它里面;一个原因并不是一个原因,除非有一个目的在它里面,并不断在它里面;一个目的并不是一个良善的目的,除非从主发出的神性在它里面。由此也明显可知,正如世界上的每一个事物都从神性产生,它也从神性继续产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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